《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前期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前期研究
控制性
控制2

项目资料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前期研究
面积:
获奖:
完成时间:2009年7月30日

项目概况

为落实《城乡规划法》要求,系统检讨完善现行2006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全面总结提炼各地近年的实践经验,充分吸收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方面的新理论,以形成指导全国控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前期研究课题。

本课题通过周密的前期策划、多样的调研手段及灵活的控制手段,保证了调研对象的典型性、调研城市的全面性及研究成果的普适性。在选取调研城市方面,尽量涵盖了沿海、内地及香港等不同区位条件,大型、中型及小型等不同规模等级,东部、西部、南部及北部等不同气候条件以及不同规划管理体制的城市;在调研形式方面,采取现场走访为主,参加研讨会、报告会及电话访谈等方式为辅的方式,尽量了解全国各地的经验及教训;在成果编制组织方面,提出了 “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管理思路,在强调容积率、公共设施等控规核心控制要素的前提下,允许地方结合城市实际在城市设计、建筑密度等其它控制要素中选择需纳入当地控规法定文件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包容性,以充分体现国家级规章对全国各地的普适性。

项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完成,研究的大部分结论和建议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该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本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和《条文及编制说明(代拟稿)》三部分。研究内容涵盖了控规管理的工作保障和公众参与等制度分析,单元规划和编制时序等方面的调查统计,以及审批权限的界定、公众意见的处理,审批程序、批后公布、规划修改、档案建立和控规的评估和维护制度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成员:徐忠平、周劲、孙峰、王承旭、陈敦鹏、曾璇、吴晓莉、张武强、李孝娟、蔡志敏、杨燕、陈慧莉

项目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