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名规划综合研究》

《深圳市地名规划综合研究》
地名1
地名
地名3

项目资料

项目名称:《深圳市地名规划综合研究》
面积:
获奖:
完成时间:

项目概况

《深圳市地名规划综合研究》是全国第一个面向地名管理、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开展的地名规划综合研究项目,其主要成果《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是全国第一个覆盖了全市域范围的地名总体规划。


        本项目旨在利用立法的手段为地名管理实践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利用规划的手段为地名管理实践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从而理顺地名管理体制,以改善和解决地名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形成一个易记好找的地名体系。

        研究内容包括两方面:地名立法研究和编制全市地名总体规划。研究工作以系列专题研究为基础,厘定了地名管理与规划的核心思路,再分别以立法和地名总体规划为两条主线进行综合研究,为制定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编制总体规划形成支撑。

        主要创新内容和特点:

      (一)完善了地名分类体系,对地名理论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目前,学术界和相关法规对于地名如何分类缺乏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本次研究以地理实体类型和功能特征为主要考虑因素,梳理和界定了八大类地名,完善了地名分类体系。

      (二)从理论到实践,对地名规划进行了全面的探索。 1、立足于地名管理和使用的需求,从构建地名系统的角度出发,本着重点管理具有社会性或公共性特点地名的原则,明确了地名规划的对象。 2、紧密结合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内容,建立了地名规划编制体系,并明确了各层次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深度。地名规划编制体系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层次,各类规划对象在不同的规划层次有具体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3、设定了地名规划编制和审批的一般程序,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

      (三)依托法规建设,完善了地名管理体制。构建了统一领导、分级分类负责的跨部门地名协同管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地名管理体制中主管部门独力难为的困难。设立地名委员会制度,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协调。以地名管理职能的部门性集中与有限分散相结合为原则,细化并完善了五阶段的地名管理程序。为加强地名管理,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在标准地名的备案和公告环节实行统管,在其它管理环节上由市、区两级多个部门协同管理。

      (四)创新了地名学研究的理念和技术方法。将城市规划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理念引入到地名研究中,拓展了地名研究的思路和领域。积极实践公众参与的理论和方法,提高了地名规划与管理的实效性。将空间信息技术手段全面运用到现状调研、数据建库与分析、问题识别、规划成果制作等各方面,创新了地名规划的技术方法。

        项目组成员:吴晓莉、曾绮玲、张淑梅、朱子龙、韩娇、刘昕、周庆华、王卫城、李怡婉、戴小平、向文阔、叶媛、林强、吴莉、吴浩军

项目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