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

    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一等奖、深圳市第十六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金牛奖 


    项目组成员: 陈敦鹏、李蓓蓓、古海波、魏杰、孙永海、张一成、王承旭、傅晓东、邓琪、刘燕、于文悫、郑振兴、孙峰、谌勇、唐和开

  • 《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沿线土地管理政策研究》

    为促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开发与规划实施的有效结合,更好的实施规划,需要对轨道交通三期站点一定影响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清理,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空间管制力度,重点研究如何调整完善现有的土地管理政策,进而建构因轨道交通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合理二次分配”的利益机制。

    主要思路

    一、以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清理为工作基础,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研究

    二、系统梳理土地相关政策,论证是否支撑对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调配

    三、以空间管制为依托,提出影响范围区内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与建议

    主要结论 

    1、影响范围区初步划定结果

            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初步确定,对于周边建成度很高的站点,按照站点周边500米划定,结合规划路网、地块划分来确定。对于周边建成度较低、存在较大土地潜力的区域,按照站点周边800 米来划定。初步划定了特别影响区的范围。一共划定影响区267.6平方公里,其中,轨道二期站点周边影响范围区是160.09平方公里,轨道三期站点周边影响范围区是107.51平方公里。 

    2、土地管理政策改进建议

    (一)影响区内到期房地产实行有条件续期,参照市场评估地价和房屋重置价确定价格(业主自住的商品住房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办理)。

    (二)依托土地资本化经营,提出土地经营权,影响区内土地可委托地铁公司代行土地资产经营权 。

    (三)严格限定范围区内工业仓储等用地调整为经营性用途必须由政府收回、收购,可享受免土地相关费用优惠 。

    (四)保留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鼓励发展的产业用途的地价优惠,其他地价优惠政策一律取消,地价征收一律参照市场评估地价 。

    (五)继续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范围内土地一律调整为一级纳税等级。

    (六)依据储备办法建立范围内土地的强制收购机制,给予储备中心或者市地铁公司优先收购权。

    (七)范围区内部分土地可在图则中划定 “白地”或特别管制区,给予操作主体更大的市场弹性 。

    (八)在范围区内开展规划创新的探索,为在全市普及摸索经验。

    (九) 加大范围区内地下空间的协同开发和时序统筹,依托地铁公司长期分享地下空间开发的持续收益。

    项目组成员:施源、傅晓东、刘永红、喻乐军、林强、陆耀宗

  •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前期研究

    为落实《城乡规划法》要求,系统检讨完善现行2006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全面总结提炼各地近年的实践经验,充分吸收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方面的新理论,以形成指导全国控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前期研究课题。

    本课题通过周密的前期策划、多样的调研手段及灵活的控制手段,保证了调研对象的典型性、调研城市的全面性及研究成果的普适性。在选取调研城市方面,尽量涵盖了沿海、内地及香港等不同区位条件,大型、中型及小型等不同规模等级,东部、西部、南部及北部等不同气候条件以及不同规划管理体制的城市;在调研形式方面,采取现场走访为主,参加研讨会、报告会及电话访谈等方式为辅的方式,尽量了解全国各地的经验及教训;在成果编制组织方面,提出了 “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管理思路,在强调容积率、公共设施等控规核心控制要素的前提下,允许地方结合城市实际在城市设计、建筑密度等其它控制要素中选择需纳入当地控规法定文件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包容性,以充分体现国家级规章对全国各地的普适性。

    项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完成,研究的大部分结论和建议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该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本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和《条文及编制说明(代拟稿)》三部分。研究内容涵盖了控规管理的工作保障和公众参与等制度分析,单元规划和编制时序等方面的调查统计,以及审批权限的界定、公众意见的处理,审批程序、批后公布、规划修改、档案建立和控规的评估和维护制度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成员:徐忠平、周劲、孙峰、王承旭、陈敦鹏、曾璇、吴晓莉、张武强、李孝娟、蔡志敏、杨燕、陈慧莉

  • 《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指引》

    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要求,2008年底深圳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法定图则大会战”,提出2010年实现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法定图则全覆盖工作目标。在如此集中的图则编制过程中,为充分适应城市发展转型和市场开发建设新需求,积极应对图则科学性、适应性和规范性不够等问题,有效规范与引导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市级8家参与会战的甲级规划院的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土委于2008 年委托我中心同步研究制定《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指引》。

    项目工作重点上,结合深圳城市发展及规划管理实际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规范性要求:(1)制定了容积率技术指引,强化法定图则的定量化指标,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公平性。(2)提出了土地混合使用指引,适当拓宽了单一用地性质的适建范围。(3)适应城市更新趋势,提出了图则城市更新内容编制指引,为上下规划衔接提供弹性接口。(4)规范了图则文本格式和电子成果格式,为“一张图”管理平台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此外,本项目还从增强图则控制弹性、强化图则政策属性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是深圳开展法定图则编制工作以来对编制技术规定及指引的一次最集中、最全面的检讨及完善。

     项目开展过程中,充分遵循公共政策的运行规律,全过程进行了公众咨询并广泛征求相关基层管理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工业物流企业、房地产开发单位以及公众媒体的意见与建议,充分体现了 “开门规划”的理念。同时,成果运用上系统学习《香港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先进经验,采用“指引”+“试行”的形式,动态跟踪、动态修订,成熟一个、推广一个。

     项目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8日完成,目前成果主要结论已纳入2009年12月执行的《法定图则大会战政策与技术指引汇编》,作为指导法定图则编制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组成员:周劲、孙峰、王承旭、陈敦鹏、罗裕霖、施绿叶、李孝娟、傅晓东、周军、杨成韫、张武强、万年良、万雪超

  • 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发展规划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 深圳市南山07-01&02&03&04&05&06&07号片区[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 深圳趣城*美丽都市计划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 深圳市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11-2020)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规划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 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年)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项目组成员:邹兵、李江、周铭、樊行、刘志刚、彭云飞、崔晓天、魏杰、蔡志敏、陆佳、钱竞、缪春胜、周军、王承旭、傅晓东
    一、规划背景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深圳已经建立了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按时序推进的规划实施体系。并在“十五”、“十一五”期间编制了两轮近期建设规划,在有效实施城市总规、引导和调控城市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编制体系自身的完善并不足够,更重要的是规划实施机制的完善,政府部门的协同和社会的积极参与。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始终是破解规划实施的关键所在。
    本次规划是在新一轮城市总规获得国务院批准、“十二五”规划编制启动的背景下,充分总结过去两轮近期建设规划的经验,借力深圳“大部制”改革和规划国土管理机构职能整合,以“‘两规’合一、‘三规’对接”为指导思想编制完成的。规划将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的五年规划整合为一体,并与“十二五”规划充分对接,是“十二五”时期统筹空间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要的实施性规划。
     
    二、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的工作目标:一是统筹“十二五”期间城市空间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二是加速推进区域一体化和特区一体化;三是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阶段性实施目标和要求,探索促进城市转型的规划实施路径。本规划的主要成果包括文本、图集、研究报告及6个支撑性专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评估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和《深圳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一五”规划》的检讨和评估。
    (二)确定“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的目标。
    落实城市总规的阶段性实施目标,建立了涵盖区域合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近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11-2015)。按照城市总规“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和土地总规“减量发展”的思路,确定“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将控制在957平方公里以内,2015年较2010年净增仅40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平方公里。将存量用地优化作为重要目标,全市更新改造35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12平方公里;土地整备150平方公里;通过建设用地清退成农用地和其他用地34平方公里。将上述指标分解到各年度、各类型、各地区,指导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和用地结构优化。着重优化“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区域更紧密合作,推动城市均衡化布局,完善生态安全格局。
    (三)划定重点发展地区。
    落实城市总规的要求,以战略发展地区、优先更新地区、生态改善地区分类划定重点地区。
    (四)制定重点行动计划。
    制定了包括跨界合作、民生福利普惠、土地集约节约、产业布局优化、城市特色塑造、综合交通提升、生态环境保育以及城市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十二五”期间的各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建立了落实上述行动计划的项目库。
    (五)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机制。
    为强化规划实施力度,保障《近规》的实施,继续创新规划实施手段与政策。探索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强化城市规划实施手段,实行差别化的产业用地管理,推行开放的多元化的投融资运作机制等。
     
    三、创新与特色
    (一)进一步探索 “两规”高度统一的实施路径和技术方法
    在明确城总规和土总规不同分工及内容特点的基础上,规划实现了工作组织的“高度合一”,实行项目、编制单位、组织单位共同合一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对于强化“两规”沟通与理解,更好地发挥“两规”的作用与效率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规划根据“两规”不同思路和专业重点,城规侧重于发展,土规侧重于管控,通过统一平台的搭建,统筹协调发展与管控的综合需求,确保了城市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统一口径,统一边界,真正实现“土地利用的一张图”。针对过去两种口径、两套用地方案的问题,规划结合土规刚性控制的特点,采用土规的口径与空间边界,在“一张图”上对现状用地、新增用地、清退用地及重大项目等进行了清晰的安排,极大提升了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的效率。
    (二)探索“存量型”规划的编制技术方法
    与以往规划“增量为主、兼顾存量”的思路不同,本轮更注重对存量用地的优化与利用。在减量发展的总体原则下,对更新和整备两种主要的存量规划实施方式提出了具体指引,明确了更新拆除重建的总量,各区规模分布,及用地功能优化的指引;对整备、清退用地进行了总量控制与分区指标细化。
    (三)进一步探索与“十二五”规划充分衔接的机制和方法
    在上轮规划奠定的空间与投资“双平台”的基础上,规划在战略重点、产业指引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十二五”规划充分衔接。
    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用地的进一步集聚,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引导。结合产业门类与发展导向评估、分解各类产业的用地需求,提出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的用地供应目标。并通过新增和更新等多种手段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同时,规划从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及对城市与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角度出发,与发改部门共同确定“十二五”期间十二个领域六十项标志性项目。
    工作组织上,与“十二五”规划共同开展前期调研、座谈,定期讨论,互相参与到对方的项目编制当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
    (四)进一步探索规划实施的手段和方法
    针对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规划在重点地区建设及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对于重点地区的建设,上轮规划存在着实施主体不明确、面积范围过大、难以有效实施等问题。本轮规划结合全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以行政区、新区为主体确定战略发展重点,形成“一区一战略重点”的发展格局。以城市发展单元为抓手,推动重点片区的整体实施。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模式从“遍地开花”向“打造节点”转变。
    对于重大项目的推动,前置性地对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进行筛选与研判。对项目的建设状态分为前期策划、建设中以及完成等不同状态,从而合理安排用地,实现精细化的用地安排。
    对“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用地进行统筹,合理安排,保障城市发展重点。同时,为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规划充分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未来五年的重点项目。
     
    四、实施情况
    规划于2012年4月正式由市政府签发,成为指导深圳“十二五”期间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为保障规划的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城市发展大会,出台《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确立了以城市发展引领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明确了规划提出的标志性项目作为近期的战略重点。
    以《规划》主要内容为基础,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提出了跨界合作、民生福利等八方面的近期行动计划,作为推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规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的布局与安排,为近年来全市战略性新兴园区的划定及综合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增减挂钩”的用地思路及用地指标安排推动了深圳进入了“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为主”的发展阶段,2012年度实施计划已实现了年度指标存量用地大于增量用地。
    《规划》已成为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等各项工作的依据,为年度计划制订用地安排提供了重要指引。
    各项行动措施,已在政府各项具体工作中得以体现,也指导了相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实施,重大设施稳步推进。
  • 城市发展评估体系建设暨2011年度城市发展评估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项目组成员:陈敦鹏、周劲、王承旭、蔡志敏、喻乐军、谌勇、陆佳、彭云飞、杨涛、苏建忠、郑振兴、钱竞、李蓓蓓、杨伟、李智
    一、背景及意义
    1.落实国家、省法律法规要求,首次探索面向城市整体运行状况的规划评估
    规划评估是规划实施过程中形成“编制→实施→评估→修订”滚动运行机制的重要一环,从国家到省市各级法律法规均明确了规划评估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本课题将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放到了城市整体运行状况的背景之中去考量,首次探索面向城市整体状况的规划评估。
    2.依托深圳规划评估丰厚积淀,首次实现综合、持续、全面的“城市体检”
    深圳是国内较早、较全面进行规划评估实践的城市之一,从2001年开始对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等单项规划成果和实施情况进行检讨和反思,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发现物质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和市场发展的脱节、规划条块分割与城市发展整体性的脱节、单独规划项目与城市发展连续性的脱节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一套综合的、持续的、全面的从城市发展层面的规划评估,动态性了解城市发展的需求与问题,对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进行评估,从而发现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与措施,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与城市的转型发展。

    二、研究思路和内容
    1.尝试城市体检,探寻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问题的“症结本源”
    城市发展是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等多方面、多层次与环节共同作用的结果,表面问题与深层现象并不孤立存在。表面看似停车难,实质可能是停车需求过度、公共交通不便、汽车过度依赖等土地与交通协调发展不足;表面看似二线关口的人车拥堵,实质可能是功能混合不够或职住失衡所致;表面看似“看病难”、床位少,实质可能源于环境污染、公园缺乏等环境与城市发展协调不够。
    借鉴人的健康体检模式,城市发展评估——“城市体检CITY CHECK”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系统运行的现实状况、相互作用、变化趋势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全方位监测和交叉评估,揭示城市系统的运行发展状态,找寻“病灶”本源,提出综合“诊疗”方案,避免头痛医头、恶性循环的管治方式,为城市发展决策、优化城市空间管治手段(包括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等)提供参考依据。
    2. 探索形成“总体评估+专项评估”两层次评估框架
    城市发展评估分成总体评估和专项评估两个层次,总体评估主要监测年度城市发展核心指标,并对各项指标进行趋势分析、目标分析和比较分析,揭示和发现年度城市发展面临的总体趋势、问题与挑战;专项评估主要对城市发展核心要素:土地利用、住房、公共设施、交通和市政进行详细评估,重点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建议。
    城市发展评估的成果包括“1+1+6”,其中摘要主要作为政府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决策参考,并作为公众参与平台向市民公布。总体评估报告和6项专题评估报告,作为相关规划、公共政策研究与制定的数据和技术基础。

    三、创新与特色
    1.创新提出“城市体检”概念并探索城市发展评估工作框架
    构建包括城市发展评估、规划方案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在内的智能规划评估平台,城市发展评估通过全面监测与评估,准确掌握城市发展总体趋势与目标,将城市建设的需求与方向分解落实到规划方案中,规划实施评估对建设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从而对城市发展目标进行反馈与调整。
    城市发展评估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综合化,以空间利用与空间政策为核心,涵盖城市发展全系统,对城市发展目标与城市空间建设进行衔接;二是定量化,以核心指标体系为主要平台,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数据库,通过定量化的趋势评估方法,对城市发展进行全面监测与评估。三是动态化,对城市发展过程进行持续、动态监测,适时对规划实施进行优化和调整。
    2.首次构建深圳“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如同“飞机上的仪表盘”,是全面、准确、深入认识与评价城市发展这个巨系统的最好工具。我们将其分解成八个子系统:经济、社会、环境、土地利用、住房、公共设施、交通和市政,前三项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背景,后五项是规划建设的核心要素。
    每个子系统按照目标、路径和指标三个层次逐层分解落实成具体指标,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为基础,结合国家、省和我市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各种指标体系,城市发展指标体系重点监测40项核心指标、197项关联指标。
    3.探索纵向、横向与交叉评价相结合的趋势评价法。
    趋势分析评价法是指对指标的现状值与目标值、现状指与对比值等纵向、横向的综合比较,从而综合判断指标体系的趋势走向,一般分成四种趋势:正面趋势,负面趋势,无明显趋势,缺乏数据或其他问题、看不出趋势,并采用简单的标示对趋势进行分类。
    有别于传统的GIS对比评价法、计量经济模型法、加权计分评价法、加权综合指数法等方法,采用类似好、中、差或加权打分的方式进行简单判断,趋势评价法的好处是能够清晰地反映城市发展的综合趋势与规律,有利于剖析问题的成因以及出现问题的环节。

    四、实施成效
    1.逐步扩大城市发展评估在规划评估领域的学术影响。
    2011年7月、9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分别承办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的“中国城乡规划评估专题研讨会”、南京规划年会 “聚焦规划评估”自由论坛,对国内外城乡规划评估的动态和内容方法进行交流,并对城市发展评估的概念和方法进行了宣传与研讨。
    2.逐步建立城市发展评估的动态工作机制,研究成果支撑了我市规划国土研究、编制和管理。
    城市发展评估已经成为市规土委年度常规项目,目前2011、2012和2013年度持续开展城市发展评估工作。
    2011年度深圳城市发展评估提出的下一年度规划国土5方面35项工作建议,是2012年深圳市规划前期费计划制定依据。
    本课题建立我市近五年城市发展的监测数据库,以及城市发展评估的年度成果,为2013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等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基础数据与研究支撑。
  • 深圳市龙岗101-08&T1号片区[水径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项目组成员:王承旭、严丽平、周劲、万雪超、杨伟、毛子珍、谭泽芳、张旭、李孝娟、李蓓蓓、曾昕、郑振兴、卢新天、孙佾
    深圳市龙岗101-08& T1号片区[水径地区]位于深圳市中部龙岗区布吉街道与坂田街道交界处,属于总规修编确定的中部分区中的中部物流组团。空间范围包括清平快速路、南坪快速路、布龙路、铁西路与规划中兴路围合区域,总面积4.94平方公里。

    水径地区区位条件优越,是进入深圳市区的门户地区。随着布吉客运枢纽、地铁五号线的建设,地区功能、布局都将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拟对水径采石场群进行统一治理,需及早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完善地区空间发展计划。

    图则编制从2008年8月启动,于2011年10月通过2011年第6次图则委员会审查。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了公众问卷调查、部门座谈、GIS三维地形分析等方法,以协商式规划贯穿规划编制始末,形成了最终规划成果:法定文件(图表、文本)及技术文件(现状调研报告、规划研究报告)。
    本次图则编制力图以地区发展阶段及建设历史的挖掘,强化现状特征分析,把握地区现状存在问题,探索适应图则片区的创新理念及应对措施,并注重规划的实施成效,以达到同类特征区域的推广示范作用。

    一、认知(现状特征及编制难点)
    特征1:居住主导,人口密集,配套设施缺口大
    由于相对临近原特区内(罗湖区)的区位,水径地区随着道路条件的改善及轨道交通的发展,地区可达性提高,成为承接罗湖区的服务业就业人员的居住地。在需求导向下,逐渐形成了以本地区及周边二、三产业外来从业人员租赁屋为主,兼有部分产业用地及基础配套设施的配套生活区。现状体现为人口密集、居住密集、空间密集的特征。
    由于偏离城市主要发展轴线及重点建设区域,在长期的自主开发建设模式下,股份公司不愿承担外来人口配套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整体呈现建设规模尚可、建设标准偏低的状态。通过对水径片区公众的问卷调查显示,整体配套服务水平和公共空间质量和品质亟待改善。
     
    特征2:地形复杂,缺乏统筹,东西向通道匮乏
    水径地区西与笔架山隔清平快速路相望,属于笔架山余脉,地形复杂,高程跨度大(20-190米),整体呈现西北及吉华路两侧高,东南及吉华路沿线低的地势,地区坡度10%以上的用地达43%,建设难度较大。
    片区建设基本表现为由吉华路沿线往两侧更高台地推进的过程,三个阶段建设空间相对集中于三个不同高程的台地,空间上及形态上均缺乏衔接。
    轨道沿线地区与后侧街坊存在较大高差,空间上相对独立、隔离,东西向通道匮乏,道路衔接困难。大多数生活在较高台地部分居民出行不便,呈之字形绕行。
     
    特征3:高度建成,更新积极,新增用地获取难
    水径地区现状3平方公里呈现高度建成状况,存量土地不多;除西北片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约0.91平方公里生态用地外,尚约1.03平方公里采石场整治用地。根据以财政平衡为导向的《水径石场群用地规划指引》,整治后释放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安排非农返还用地及基本配套设施外,其余用地均为石场群整治工程费用补偿用地,片区紧缺的公共配套设施难以安排。
    另一方面,轨道5号线的建设为地区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也引发了以吉华路沿线为主的建设年代早、建筑质量一般的工业厂房更新改造愿望。

    二、本次图则编制针对现状特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l 三个台地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
    l 复杂地形下的轨道接驳
    l 平衡生态环境、社区发展与公共利益
     
    1、多种方式,改善公共服务水平
    水径新建地区集中在西北部,改造片区集中在吉华路沿线,而吉华路沿线外围现状密集的租赁屋集中区建筑质量尚可、改造潜力不大,决定其将长期作为10多万人聚集的租赁屋集中区予以保留。在新建地区、城市更新潜力地区与现状保留地区空间上相对独立、隔离的情况下,如何利用集中新建用地及部分零星空地,使整个水径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有效的改善是本次规划需首要考虑的问题。
    1)针对采石场新建地区,主动对规划进行调校
    图则编制主动对财政平衡导向的《水径石场群用地规划指引》进行调整:以生态优先的原则保留植被较好的山体作为城市公园,体现多山地区城市特色,满足居民对公共空间的需求;以区域视角重新审视石场群释放用地的规划功能,调节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和经济人口发展水平的供需矛盾,安排较为紧缺的大型综合医院、学校等设施,提升配套水平。
    2)针对现状保留地区零星用地,创新性提出混合型社区中心
    针对吉华路沿线外围高密度、高强度建成区可利用空间少而居民公共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本次图则编制利用几块规模有限的用地,首次在图则编制中创新性提出混合型社区中心,集居住小区级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及公共停车场、绿地于一体,集约用地,改善片区生活配套水平,聚集人气,形成活力社区邻里中心。
     
    2、立体步行,便捷站点地区接驳
    图则编制中充分考虑片区地形特点,利用临近站点的城市更新用地,打造特色化的、与车行交通分离的独立步行接驳体系。在下水径站吉华路两侧标高较低的城市更新潜力地区与标高较高的现状保留地区空间上相对独立、隔离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利用地形,通过城市更新用地联系不同标高的后侧街坊与轨道站点,引导其通过屋顶花园、步行平台、二层连廊积极接驳轨道站点,并将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的步行平台、二层连廊等步行系统要求以文本城市设计章节、图表地块备注等的形式纳入法定文件,以保障步行系统的可实施性。
     
    3、协商规划,妥善平衡多方利益
    水径地区产权复杂,利益主体众多,图则编制中以协商式规划贯彻始终。
    1)创新性提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的联动机制
    随着轨道建设等交通条件的改善,水径地区多个社区结合建设年代早、建筑质量一般的厂房建筑分布,提出了改造的意向。除轨道站点周边工业区提出更新诉求外,离轨道相对较远的社区也就现状层数低、建筑质量差的厂房地区提出更新诉求。
    考虑该社区的更新需求,图则编制中与该社区及街道办就城市更新进行专题沟通,创新性提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的联动机制,即社区将相关地块交由政府整备,并按征地程序进行征转纳入国有用地后,规划国土部门再受理该更新单元规划国土审批工作。相应条款纳入法定文件图表及文本中。根据此协议,政府将获得整备土地及公共设施用地;社区获得更新利益,改变城市形象;市民获得公共服务;以此形成三方共利的结果。
    2)多次沟通形成石场群整治工程返还用地方案
    图则将原《水径石场群用地规划指引》规划的部分返还用地调整为城市公园、大型公共配套设施的同时,多次与石场整治单位进行协商,最终明确以保证原建筑量的形式在剩余用地上进行返还处理,妥善解决石场群整治工程费用。
     
    三、实施成效
    1、规划04-01地块800床综合医院已作为布吉人民医院拆迁重建工程项目
    规划医疗设施用地已作为布吉人民医院拆迁重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解决了布吉医院扩建用地难问题,利于民生事业。目前规划国土部门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LG-2010-0150号,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完成布吉人民医院迁址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规划04-04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已完成场地整平
    规划国土部门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LG-2012-0064号,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和建设用地方案(2013-00A-0002)。
    3、规划08-06地块配建天桥已动工,作为下水径站立体步行系统的一部分,将大大减少片区东北部约4万人达到下水径站的距离
    根据图则确定的站点地区步行系统及公共空间控制要求,规划国土部门以此作为对相关地块行政审批的依据,目前已核发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非农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G-2011-0142)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LG-2012-0091)。其中在规划设计要点中依据图则控制要求明确提出:裙楼屋顶应与东侧上水径路标高一致,设置联系裙楼屋顶及上水径路3-5米宽的步行连廊,设置室外公共楼梯联系轨道下水径站,裙楼屋顶架空提供5000平方米左右公共空间。
     
    四、示范意义
    混合型社区中心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
    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混合型社区中心在高度城市建成区中具一定的推广示范性,体现了土地集约建设和地区活力的积聚。其创新理念已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新增“5.5 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引导多种公共设施混合设置,引导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文化室、社康中心等社区级非独立占地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其中5.5.5 条款明确规定“混合功能型社区中心中的公共设施宜以综合体的形式集中布置,包括文化娱乐、体育、管理服务、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等设施。鼓励公共设施向现状已建成的公共设施或非公共建筑内集中布置,通过对现状建筑的改造或增加公共设施服务功能”。